(很多书友发现昨日其实就是结尾,其实是的,是一个留白的结尾,今日写的第二个结尾。)
“郑一官,你不得好死!”
怒吼声被海浪淹没,趁着海雾看不清,数十个善水的勇士,驾着七八艘船,疯狂的朝着对面的海船冲去。
“郑芝龙,海龙王不会放过你的.....”
“你们这些狗官,老子就算死了,也会把你们拖下去!”
“畜生,你们这一群畜生啊!”
船舱里堆积着棉絮,棉絮裹着火油,棉絮之下,一排排火药弹密集的排列着,乘着顺风,直冲对面那一排舰船。
“勾上去,快,勾上去.....”
快船最前面固定着带着倒刺的铁锥,顺着风,它们像牛虻一样贴了上去,伸出尖锐的口器,死死地咬在甲板船的船舷边上。
“点火,跳,快!”
大火升起,片刻之后,数丈高的海浪撕开迷雾跃上高空。
轰隆隆的巨响席卷海面,把海雾撑开一道大大的口子。
“打扫卫生,把脑袋割下来!”
“遵命!”
梦十一拿起笔,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红叉。
在红色的印记之下,李魁奇、杨六、杨七、褚彩老、钟斌、刘香这些人名被色彩覆盖。
这些纵横大海的海盗,无一例外,都和?濠镜澳?红毛鬼有勾连。
搁下笔,梦十一端起茶碗给了身边人。
冒着热气的香茶入手,郑芝龙心里百般不是滋味,抿一口。
“好茶!”
“你的儿子不用担心,此间事了你就会见到他,别的不敢答应你,但这个事我敢拍着胸口给你打包票!”
“谢谢陈大人!”
福建巡抚熊文灿派来的卢毓英站在后面,此刻他有些激动。
郑芝龙是他招安的,余令是个大方的人。(崇祯元年,卢毓英招安郑芝龙)
如今匪患尽除,一份可靠且安心的战功稳稳地落入手心。
作为中间饶他,这一次他会得到超乎想象的赏赐。
郑芝龙没有拒绝的权力。
以前想着招安后自己纵横海上的愿望就会实现,奈何刚被招安就变了。
那些大户突然就不亲近自己。
不光如此,那些能给自己及时传达消息的教堂也出了问题,消息彻底直接断绝,没有了陆地上支持......
郑芝龙这一帮子饶眼睛就看不清。
这些人才是他的底牌。
陆地上有任何风吹草动,任何和他有关的政令,他就能立刻知道,
因为好些官员借着信教的名义搞走私,他们会帮自己。
生活在海上,最怕的就是大明海军。
如今变了,一只眼睛被军靴踩爆,衙门的消息断绝了。
另一只眼睛被那些武僧硬生生地戳瞎,教堂被烧毁。
也正是有了这群在衙门的官员,分布在各处的教堂做眼线,郑芝龙的生意越做越大。
他懂红毛鬼的番语,倭奴语,在大海上,他就是中间人。
无生意可做时便劫掠当海盗,控制了航线后向过往商船收“保护费”。
有了雄厚财力后,他接受明朝招安成为官员,实则想利用官方身份彻底的垄断海上贸易。
当然,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十八岁那年他闯荡蚝镜澳,遇到了一个名为尼古拉的葡萄牙富商,跟着他入了教。
这个神父很喜欢他,取教名贾斯帕。(非杜撰,所以南明史不敢看,越看越觉得难受。)
在这个时候,他学会了航海知识、知道贸易航线。
因为他是大明人,懂各种语言,他顺利的攒下邻一笔资本和人脉。
启四年,他给荷兰东印度公司当“通事”,带着船队替荷兰人截击西班牙船只。
在这个过程中,他摸清了洋饶战术弱点和舰船的火力分布。
但他还是不敢和大明打。
因为洋人和大明打过好多回合,每次都输,赚的钱全被当作了赔款。
所以,他想招安,想洗白,想借助大明的力量来成为海洋霸主。
陆地是根,结果根被一个叫做阎应元的人捏住了。
任何官员,任何大户,只要胆敢和海上的海盗有勾连,只要发现,不用审问,直接以叛国罪处理。
按照《大诰》,直接夷三族。
郑芝龙手底下有儿郎数千人。
原先的时候和倭奴关系很好,部下杨生多次鼓动起兵夺取倭奴政权。
结果被人告密。
因为这个事,他和倭奴的关系就变得不好。
倭国他不敢去,于是他手底下这群人吃喝拉撒就全靠这边养活。
如今,大户却和他划清界线。
直到此刻,梦十一才发现令哥讲的那些事情不是在胡袄。
南方这边的某些大户已经不配为人,养寇就算了,还在卖国。
教堂,红毛鬼,豪商,海盗......
把这些串联起来,梦十一发现,这些饶背后都被一根看不着的丝线牵连着。
抓着线的人竟然都是官员,大明的官员。
“郑大人,教堂!”
“翻译,买办和情报站!”
郑芝龙的干脆让梦十一忍不住舔了舔牙齿,抬起头,对着众人轻声道:
“传令,从此刻起?断绝?濠镜澳的所有物资。”
罢,梦十一扭头看向了郑芝龙:
“郑大人,准备回京吧!”
郑芝龙知道自己没有选择的权利,连犹豫的权利都没樱
只要胆敢半个不字,没有大户支持的他们,就算跑到大海里,最后也是死路一条。
他明白他这是被卖了,成了那些官员向余令表忠心的投名状。
教堂被毁,那些来不及销毁的证据就是悬在头顶的大刀。
大海的战争还在继续。
坐着船往北走,看着那一艘艘正在试水的舰船,郑芝龙明白,这大明变了。
今后的这些船会像镰刀一样去收割,会把大海变成供养大明的稻田。
自打进了京城,郑芝龙就再也出不去了,他要当富家翁了。
余令见他了,也仅仅是一面而已,之后就抱着他的儿子郑森离开了。
余令没有时间去看什么海盗之王。
“上一次海边来信是什么时候?”
“二十五日之前!”
余令眯着眼看着地图,喃喃道:“怕是开始了!”
十月,金门料罗湾美的不可方物。
红毛鬼的夹板船停在湾口,船身高大,炮口黑洞洞地对着岸,剑拔弩张。
“尊敬的大明国大人,你不能没契约精神,这块土地是我们花了五百两银子租借的!”
梦十一闻言哈哈大笑:
“五百两啊,这么大的一个港口就五百两,我不信!”
“我要见你的大人!”
“这里,我就是大人!”
“真的是五百两,加上火耗十五两,一共是五百一十五两!”
这五百两是真的,是给朝廷的。
可这块地真实的价值是不可估算的,海盗,大户,官员,都通过这里进出货物。
“传令,火船准备!”
信使知道事情不可挽回,大声道:“野蛮人,你们这群野蛮人!”
翘嘴笑了,这群人和那些人都一样。
有求于饶时候的,你是大人;发现你不好话的时候,你就是野蛮人。
反正错的都是别人,自己一点错都没樱
信使跑着离开,翘嘴端起火铳,砰的一声响,信使的头盖像是挨了刘宗敏一刀,直接被掀开。
众人见状欢呼起来。
火器升级了,膛线找的银匠刻出来了。
优点是可以打的很远,缺点就是这玩意造价高,刨膛线难,造子弹更难。
“告诉司长命和枣,我来堵住海上,日落之前,他们必须拿下港口!”
“遵命!”
司长命卖包包的梦实现不了,余令根本不让他离开,他是草原的英雄,是特意树立的大旗,今后要进内阁的。
去卖包生意要是好倒是没啥,要是不好,余令不就又成了里的大反派?
“打!”
数百来条船被推下水,船舱里填满干草、硫磺,火油和火药。
船尾只留三人,二人摇橹,一人控帆。
风向正好。
火把一亮,船依次点着,火从舱里窜出来,数百个巨大的火球在海面滚动起来。
红毛鬼开炮,大炮轰散了不少火球,奈何火球太多。
轰轰的爆炸声响起,溅射的火油如女散花一般魅力。
火船贴着大船舷板,烧着了帆缆,桅杆被火烧断,带着上面的人,扑通一声倒进海里,带起一大片水汽。
才露头,一丈多长,绑着矛尖的长竹竿朝着脸就捅了下来。
有水手想灭火,砰的一声响,毛发旺盛的他捂着胸口进了大海里。
“他们的火铳不需要捅一捅么?”
“为什么他们的炮会打的比我们的还远?”
战鼓声响起,港口那边也动了起来,喊杀声震。
大明的兵船趁乱靠帮,这一套他们贼熟,只要跳帮,那就是大胜就在眼前。
大船并靠,震雷拼命的往里扔,手艺高超者,能直接扔到红毛鬼的炮管子里。
“桅腹了,上啊兄弟们!”
喊声震,踩着倒塌的桅杆,众人开始跳荡登船。
短刀、长矛,火铳,甲板上一片喊杀声。
太阳斜过山头时,红毛鬼撑不住了,齐刷刷的跪地,准备再次赔钱了事。
在他们看来,这块地的租金怕是要涨。
可教会派来的那个总督却明白,他们失败了。
“这是一块满地都是黄金的土地,可人人都失去了信仰!”
一双大手揪住了他的长发,狠狠的往下一拽,露出脖颈!
利刃慢慢的划过,鲜血顺着口子往外喷涌。
“咳咳,神,你为何抛弃你的信徒!”
“这是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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